【任免名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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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子王 | 化德 | 凉城 | 卓资 |
集宁 | 丰镇 | 兴和 | 前旗 |
中旗 | 后旗 | 二人台 | 乌兰察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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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0年12月4日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
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)
根据集宁区人民政府区长冀宏的提请,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:
免 去:
白 雁 集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
任 命:
王立新 为集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
根据集宁区人民法院《关于任命巴文军等18名环节干部职务及免去王大江同志职务的提请》,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:
巴文军 集宁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; 段成志 集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; 满达拉 集宁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; 郭 正 集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―庭庭长; 隋新建 集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; 甄俊伟 集宁区人民法院虎山人民法庭庭长; 李永来 集宁区人民法院马莲渠人民法庭庭长; 东日娜 集宁区人民法院泉山人民法庭庭长; 冯云龙 集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; 高 超 集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; 轰文堂 集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; 李凯军 集宁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; 赵宏伟 集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; 曹生祥 集宁区人民法院白海子人民法庭副庭长; 张国元 集宁区人民法院桥西人民法庭副庭长; 杨国军 集宁区人民法院马莲渠人民法庭副庭长; 薛 乾 集宁区人民法院虎山人民法庭副庭长; 鲍恩浩 集宁区人民法院泉山人民法庭副庭长。
免去:
王大江 集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。
根据集宁区人民检察院《关于提请吕保华等同志任职的请示》和《关于提请免去朱向伟、刘建霞两名同志法律职务的请示》,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:
吕保华 为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; 胡琴巴特尔 为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; 王 力 为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; 刘 犇 为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; 崔志军 为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; 马克清 为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;
免 去:
朱向伟、刘建霞两名同志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官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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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来源: 集宁区人大办公室
整理编辑: 乌兰察布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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